07/08年度,利兹城市大学为国际学生设立了奖学金。此奖学金分两种,一种是可支付所有学费的,另一种则可减免一半的学费。如果申请全额减免学费失败的申请者将会被自动列为申请半减免学费之内。申请者不可同时申请这两种奖学金。
奖学金候选人必须递交一份申请表以及一篇2,500字描述自己平时生活的论文。论文要可反映出申请者在其自己国家的生活状况和文化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有家庭生活(包括家庭);社会生活(包括与朋友间和业余时间内的活动);背景(包括早期教育和就业)等等。

论文评估的方法如下:整体陈述(2分);语法/语言(2分);创意(2分);内容(3分)。总共10个采分点。任何低于9分的申请者不予考虑全额奖学金的申请。

2007年9月奖学金申请的截止期限为:2007年5月31日------2007年7月31日
2008年1月奖学金申请的截止期限为: 2007年11月30日

奖学金条例:

  • 此奖学金是不可转移的并且必须用于其规定的适用地方。
  • 此奖学金的适用对象是国际学生。
  • 申请人必须是自费的且不能持有含括支付学费的其他奖项。
  • 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并于2007/08年度入学就读全日制课程。
  • 申请人选修的课程必须持续了至少有一年以上,并且由此获得利兹城市大学的学术奖项或是国家高等教育文凭。
  • 申请人在申请奖学金的同时,必须没有在利兹城市大学就读的相关课程背景。
  • 奖学金候选人是除先前已获过奖学金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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