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规定
一、管理总则:
1、 本企业图书由总部行政部统一管理,于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造册更新,并编制目录卡上网,供公开查阅。
2、 所有上架或上网(www.ukeas.com.cn)的图书按顺序编号,并标明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入库日期、金额(或估价)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3、 总部行政部指定各地专人协助管理总部分发到当地的图书。
4、 各分公司(或办事处)向总部借书须填写“图书调拨申请单”,书到达当地后须填写“图书确认单”和“图书进/出库统计表”。
5、 为帮助个人提升竞争力,本企业的图书库藏书向员工和签约客户开放供借阅。
二、图书借阅规定:
1、 借书时间定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下午5:30。
2、 第一次借书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须与公司签署“图书借阅协议”、然后,办理借书证,借书时须缴纳押金500元/本,每张卡只能借阅一册。
3、 借书期限为两个月,到期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期限为一个月。
4、 借书押金由公司指定管理人员汇入公司帐户
5、 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押金收据交予公司指定管理人员,在所借图书完好情况下,管理员将借书证还给借阅人,并退还押金。
三、罚则:
1、 借书人不得将图书擅自撕、剪,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等,如有破损或遗失等,一律照原图书价购赔或照我公司估价赔偿(指无统一标价的)。
2、 学员借书期限届满,仍不还书者,每超出一天按押金的10‰作为赔偿金,超过两个月仍不还者,则没收全部所付押金。
3、 如遇公司对图书清理时,借书人需将图书及时归还。
北京诺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0日起实施